5月27日,鄭州市教育局發布了鄭州市區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相關政策。2024年,鄭州市區初中學校共計劃招生1998個班,比去年增加了99個班。
今年,鄭州市區公辦初中繼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鄭州市教育局要求,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應嚴格執行免試入學規定,嚴禁通過筆試、面試、面談、評測、簡歷篩選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將各類競賽證書、學科成績、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的條件和依據。學生入學時,堅持適齡兒童少年隨父母生活的原則,堅持以適齡兒童少年隨父母生活家庭實際住址為準的原則,堅持戶籍與父母生活家庭實際住址一致的原則。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隨監護人。各開發區、各區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完善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綜合考慮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和分布情況、學校布局、學位數量、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合理劃定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片區范圍。今年,鄭州市教育局要求,各開發區、各區要按照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總體要求,分別明確小學、初中學生錄取的具體方式和規則,切實保障入學機會公平。片區內報名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的,應全部錄取;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按照已明確的規則錄取,其余未錄取學生由區教育局在相鄰片區就近協調安排入學。與去年一樣,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不得跨學校所在區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注冊入學,直接錄取”。實行公辦、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同一平臺,同步報名、同步錄取、同步注冊學籍。鄭州外國語中學是外國語特色學校,招生辦法與往年相同。
今年,鄭州市區公辦初中報名分為線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其中線上報名時間為6月11日8:00—6月12日23:59;現場報名時間為6月16日—6月17日。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學生報名方式不同。
鄭州市區小學畢業生在畢業小學集中報名,畢業生(家長)按要求如實詳細填寫《2024年鄭州市市區小學畢業生就近入學報名登記表》,并由家長簽名,提交畢業小學,畢業小學審查相關證件,做好小學畢業生家庭住址的審定工作。家庭住址不在畢業學校所在區的畢業生,跨區報名由各區中招辦統一辦理。具有鄭州市區常住戶口、且父母在鄭州市區有房產的在外地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可登錄鄭好辦APP“教育一件事”,通過確認戶籍、房產等信息,按照系統提示進行報名。線上報名成功的不再參加現場報名,未進行線上報名、線上報名不成功或線上報名審核未通過的,可進行現場報名。具有鄭州市區常住戶口在外地就讀的小學畢業生,須提供戶口簿、父母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等,按規定時間到家庭住址所在區中招辦報名點報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供鄭州市居住證、父母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簿、父母身份證等,按規定時間到實際居住地所在區中招辦報名點報名,經區中招辦審查同意,分配到相關初中學校就讀。今年,鄭州市區繼續規范報名信息采集,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同時,將加快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產、居住證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實現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切實為群眾提供便利。信息采集工作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鄭州市教育局要求,各開發區、各區要會同當地殘聯,認真摸清區域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底數,落實“一人一案”,實施分類安置,由就讀(送教)學校為學生建立學籍。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適齡輕度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不能到普通學校就讀的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校就讀的安排送教上門,依法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重點做好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群體入學工作,建立入學工作臺賬,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同時,做好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按照有關規定,統籌解決好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的入學問題。鄭州市教育局要求,各開發區、各區要按照“十四五”期間城鄉中小學布局規劃,嚴格落實城鎮居住區配套教育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優化學校空間布局,確保城鄉中小學布局與區域人口變化特別是學齡人口變化相適應,滿足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劃片入學需求。同時,要增加學位資源供給,有效擴大公辦義務教育優質學位供給。抓好新建、改擴建公辦學校項目建設,并盡快投入使用,確保義務教育學位主要由公辦學校提供,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各開發區、各區要加快推進區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積極采取集團化辦學、教育發展共同體、新優質學校創建、均衡配置師資等方式,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縮小城鄉、區域之間在辦學條件、師資力量、管理水平、教學質量等方面的差距,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質量的義務教育創造條件。嚴格落實學生“人籍一致,籍隨人走”要求,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和小學畢業生未被錄取等現象,嚴禁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特別需要提醒的是,就近分配入學后,自行選擇到其他學校就讀的學生,初中畢業時參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招生期間,各學校要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具體為: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對學生進行成績排名、宣傳考試“狀元”和升學率。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設立實驗班,已經批準設立的實驗班,實行實驗班年審備案制,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的名義“掐尖”招生。